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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下午,市长曾进泽主持召开十五届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
会议审议通过《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2020年,我市颁布实施的《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已到期。为持续优化人才环境,进一步明确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针对试行办法实施过程中总结的经验以及我市人才服务新需求,对该办法进行修订。
一是修订了人才认定依据:将全日制研究生修订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将高级政工师、省部级专业技能竞赛奖项获得者、国际高端金融财会类证书持证者纳入认定依据;将相关产业具有较大贡献的从业者纳入认定范围等,提高了认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二是增加了包括办税便利服务、法律服务、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配偶就业、专区服务等高层次人才配套政策,优惠便利政策从试行办法的14大项22小项增加至17大项29小项。
会议要求,强化部门合力和政策贯通,完善高层次人才保障机制,为湛江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高层次人才在湛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政策支持,提升湛江引才吸引力,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