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3-01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
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498,200.74 元,其中母
公司净利润 16,841,500.6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母公司 2022 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84,150.06 元,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8,995,735.90 元,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 170,963,794.78 元。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
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现提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拟以总股本 73,886,62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943,31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
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与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
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自身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监事
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现状、经营资金周转
情况和股东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