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生活拮据的家庭,父亲瘫痪在床,治病的救命钱却被9岁女儿打赏给了主播,10天高达19.5万元。母亲向平台申请退款20余次却屡屡遭拒。
这两天,本报一则报道引发热议。虽然媒体介入后平台迫于压力同意退款,但背后的“直播打赏”乱象,依然值得关注和思考。
(资料图片)
时至今日,“直播打赏”已成为平台和主播重要盈利来源之一。这一点一直饱受争议。有人力挺,认为是文化消费新形态,知识付费新模式。也有人强烈反对,认为是封建文化残渣泛起,容易给青年人树立虚荣攀比、金钱至上的价值观,也会引发私底下的非法交易甚至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这些并非危言耸听,仅最近一段时间,“直播打赏”牵涉到的刑事案件就有不少。
比如苏州杀夫案,妻子打赏男主播36万,丈夫卖房帮妻子还债,只希望妻子悬崖勒马,没想到妻子已经上瘾,借钱都要占据榜一位置,甚至杀夫藏尸,丈夫死后的15个月里,她还以丈夫名义向亲友和公婆借款数十万元,继续打赏男主播。
又比如最近上海黄浦警方破获的一起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凭借保险业务员的身份取得老人信任后,先后引诱老人转账850余万元“投资理财”,这些钱都被他个人挥霍,光给女主播打赏就用了500余万元。
虽然这些都是极端案件,但并非小概率事件。据统计,近年来因打赏引起的各类争端、民事、刑事案件等高达数百起,其中有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的“违规打赏”,有未成年人在主播怂恿下将父母血汗钱千金一掷的“诱导打赏”,还有一些工薪阶层不惜贷款、卖房“过度打赏”。
这些乱象,已经引起了国家高度重视。去年3月,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把治理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作为10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从严整治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特别是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行为。
去年5月,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加大力度规范网络直播行为,最大的限度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如此,未成年人巨额打赏退款难的事依然在发生。这也进一步说明,要治理“直播打赏”乱象,还需要更多实招。
比如限制未成年人打赏上,一些平台认为推出了青少年模式,就能限制未成年人账户打赏。现实中,很多孩子是用父母的手机偷偷打赏,绕过了平台监管。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只需要在打赏时加上“人脸识别”的限制即可。但很多平台不会这么做,究其原因,还是利益作祟。
又比如,针对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完全可以通过设定打赏“冷静期”或者打赏限额来解决。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就提出:应当严格控制直播平台打赏分成比例,从根源上解决平台利益驱动,平台打赏收入分成最高不应该超出5%;同时,应当严格限制高额打赏,设置每个账号每日打赏上限不超过100元。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也建议,及时修订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明确规定用户数量超过1亿人,或上一年度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超级平台,应当设置最高100元的单次消费数额和最高500元的日累计消费数额。超额部分无效,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惩罚性赔偿。
由此看来,实招不是没有,关键平台是不是真心去做,监管部门有没有实实在在地监管。
新民眼工作室
作者 | 潘高峰
编辑 | 顾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