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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佳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必须在做深做实做优政治监督上下更大功夫。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专责监督机关,必须在监督方式上求突破,在监督内容上更聚焦,创新实施“阳光三问”,完善基层监督体系,让“国之大者”成为“行之实者”。
“阳光问廉”问出廉洁,让监督更有为。基层“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不仅损害群众利益,也影响基层治理成效。究其原因,主要是基层监督力量分散,村务公开不透明,与群众缺乏沟通交流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开展“阳光问廉”是创新实践和有效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街镇建立驻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由驻村监督员牵头组织村(社区)开展“阳光问廉”活动,街镇层面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点问题、指不足、教方法、提要求;村(社区)层面由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纪检员等参加,提问、质询,让各方“攥指成拳”,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切实保障群众根本利益。
“阳光问效”问出效能,让监督更有力。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地区政治生态的一面镜子。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突出护航项目突破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创新开展“阳光问效”活动,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担当作为、实干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阳光问效”活动要坚持责任导向,针对项目建设推进中规划、审批、建设、评估等关键环节,通过当面锣、对面鼓,开展面对面述责、质询和警示提醒,以“效”为着力点,倒逼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项目推进制约因素,通过“亮身份、践承诺、抓落实、受监督”,着力发现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纪律问题。
“阳光问信”问出心声,让监督更有位。匿名举报是基层群众通过信访反映问题的一种方式,由于沟通不畅、反馈不及时,容易造成重信重访。实施“阳光问信”,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监督权力,能够大大提高群众满意度和信访公信度,使群众诉求在阳光下得到解决。“阳光问信”就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以召开现场反馈会的形式,对信访举报调查结果适度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真正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基层日常监督工作新格局。探索将“阳光问信”与澄清正名有机结合,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撑腰鼓劲,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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